甲方:消費者
乙方:步步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

第一條:權益與規則

  1. 旅客訂購郵輪艙房後,其相關權益、使用規則、航程安排、取消、更改或延遲等應遵循之規定,以郵輪公司公告、乙方提供的行程說明資料及本同意書為準。

第二條:郵輪行程異動

  1.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、不可歸責於郵輪公司之事由,或基於安全考量,郵輪公司有權在未事先通知旅客的情況下,對行程中的登船抵/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進行必要變更。遇此情況,郵輪公司不負任何退款或賠償責任。
  2. 若因行程變更導致旅客所預訂之陸上觀光行程延誤、取消或停留時間減縮等損失,亦不在賠償範疇內。

第三條:郵輪行程保險

  1. 郵輪行程的取消成本較一般旅遊高,且容易受到海象及天候影響而產生延誤或變更。建議甲方自行購買郵輪取消保險及旅遊不便險等相關保險。

第四條:退訂政策

  1. 本條款明確規定,所有郵輪行程的取消或訂位變更,均應以郵輪公司的公告為準。任何訂位變更或取消,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,電話或口頭通知無效。若遇國內外假日,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,以符合郵輪公司之日期計算規定。
  2. 退訂政策範例:
    1. 公主郵輪退訂政策
      • (a) 若甲方於出發前90天以上取消行程,乙方將酌收全額訂金的2%作為手續費。
      • (b) 若甲方於出發前89-60個工作天內取消行程,將沒收全額船艙費的20%作為取消費用。
      • (c) 若甲方於出發前59-32個工作天內取消行程,將沒收全額船艙費的50%作為取消費用。
      • (d) 若甲方於出發前31-16個工作天內取消行程,將沒收全額船艙費的75%作為取消費用。
      • (e) 若甲方於出發前15個工作天內(含15天內)取消行程,將沒收全額船艙費作為取消費用。
      • 特定航程或特別日期:如跨年、農曆春節及公眾連休假期,預訂確認後即不得取消,任何時間點取消,取消費用皆為所收取艙房費的100%。
      • 同住艙房取消規定:若同住艙房中任一旅客取消或無法登船,除適用上述取消費用外,若因此產生單人住宿,需補繳2倍單人費用。
      • 計算天數:上述天數以工作日計算,遇假日則需往前推算至最近的上班工作日為準。
    2. 歌詩達郵輪退訂政策
      • (1) 若甲方於旅遊開始前90天以上取消,乙方將收取全額訂金作為取消費用。
      • (2) 若甲方於旅遊開始前89-57天內取消,乙方將收取全額船艙費的30%作為取消費用。
      • (3) 若甲方於旅遊開始前56-29天內取消,乙方將收取全額船艙費的50%作為取消費用。
      • (4) 若甲方於旅遊開始前28-15天內取消,乙方將收取全額船艙費的75%作為取消費用。
      • (5) 若甲方於旅遊開始前14天(含14天內)取消,乙方將收取全額船艙費作為取消費用。
      • 特定情況:如取消費用低於全額訂金,則取消費用以全額訂金計算。
      • 計算天數:上述天數以工作日計算,遇假日則需往前推算至最近的上班工作日為準。
  3. 甲方需注意,取消或變更郵輪行程以外的部分,需另依相關規定計算損害賠償金,該規定將由乙方根據具體情況另行通知。

第五條:旅客責任提醒

  1. 參加郵輪行程者須遵守各國法律,持有效護照及簽證。如因個人原因或簽證問題被拒入境或登船,乙方概不負責。
  2. 因甲方個人問題導致的拒絕入境或登船,其旅費恕不退還,且額外費用如交通安排、住宿等需由甲方自理,乙方概不負責。

第六條:其他規定

  1. 訂位資格:年滿6個月以上。
  2. 若甲方患有特殊疾病或情況,需於報名時告知,並出具醫生證明,經郵輪公司核准方可登船。
  3. 懷孕24週以下孕婦須出示醫生證明適合在船上旅遊,懷孕24週(含)以上者不得登船。
  4. 若甲方未符上述規定,郵輪公司除不負退款責任外,甲方還需支付相關取消費用。
  5. 晚餐時段分流:為容納所有旅客使用免付費主餐廳,需憑證於指定時間至指定餐廳用餐,郵輪公司有權調整餐廳開放時間。